財政部支持執法機構提出的多項提案,以敲定加密貨幣監管法案。他們希望在文件中修正加密交易所和加密錢包必須與法院一起向調查人員提供數據,並禁止未經許可在此類網站上做廣告。此外,該法案將明確扣押數字資產的程序。此類倡議在項目評論摘要表中呈現(《消息報》有)。專家表示,礦業監管及其稅收仍有待完善。國家杜馬預計該法案將在 5 月提出。
報告稱,因此,FSB 提議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加密貨幣錢包向執法機構和法院提供信息。此外,該服務提倡與授權機構協調存儲和保護有關加密貨幣流通的信息的要求,如下表所示。 FSB 還指出,該法案要求交易所向授權機構報告加密貨幣的識別特徵,但並未規範其“組成、性質和形成程序”,文件稱。
內政部認為,該法案並未完全規範通過交換法院命令執行逮捕加密貨幣和創建用於存儲被扣押或沒收資產的錢包的程序,如下表所示。